核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水,其体积、放射性浓度和含盐量都有很大差异。为了防止不同废水之间的交叉污染,核电站对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常用的废水处理技术包括储存衰减、过滤、蒸发、离子交换和膜分离。中国对核电厂流出物的放射性浓度有极其严格的规定(GB6259-2011)。废水净化后,将在污水排放口下游1公里处接收。水体放射性浓度必须达到饮用水标准(总β指数值为1Bq/L),与国际标准一致。
各种反应器产生的废水并不完全相同。对于广泛使用的压水堆核电站,各种废水的处理工艺如下:
(1)工艺废水。主要用于冷却剂相关系统(设备、管道和阀门)的排水和漏水。根据放射性水平和含盐量的不同,可采用预过滤、离子交换、蒸发等方法进行处理。
(2)设备去污废水。去污废水主要由放射性设备去污产生,含盐量高,一般采用蒸发处理。
(3)洗地废水、淋浴水和洗衣水。这类废水的放射性水平很低,可以过滤后排放,也可以通过蒸发或膜过滤(反渗透、纳滤或超滤等)处理,如果废水中含有洗涤剂,蒸发时应加入消泡剂或提前分解洗涤剂。核电站产生的放射性废液属于中低放射性废液。净化浓缩后,用塑料和环氧树脂在金属桶中固化。经过上述净化处理后,低液位废液经检测后按规定值稀释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