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准确核对废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确保采集代表性样品。在废水收集过程中,我们知道类污染物的采样地点都位于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或专门处理此类污染物的设施的排放口。二类污染物采样地点应设在排污单位的排污口。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污水管网的污水采样地点应根据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在监测整个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率时,应在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的各种污水的入口和污水设施的总出口设置采样点。在监测每个污水处理单元的效率时,在进入处理设施单元的污水的各个入口和设施单元的出口设置采样点。
在实际的监测过程中还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比如企业会将一些洗地水或者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水排入设施,应该说是一种合理的现象。但是,如果在这个时候进行采样和监测,肯定会对终的排放总量核算产生影响。如果偶然排入设施的水浓度较高,企业终计算的排放总量会高于实际排放总量。相反,如果进入设施的废水浓度较低,那么无疑会被稀释,终核算的企业排放总量会低于实际排放总量,我们采集的水样就没有代表性和准确性。因此,在“三同时验收”过程中,必须充分掌握与污染源污水排放相关的工艺流程、污水类型、排放规律和污水管网走向。污水稳定排放时,要采集代表性的样品,检查突发现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记录水量和异常浓度出现的时段。